導讀:近日,上海市崇明區(qū)人民法院就白馬(上海)投資有限公司訴ofo運營主體東峽大通(北京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廣告合同糾紛案作出判決
近日,上海市崇明區(qū)人民法院就白馬(上海)投資有限公司訴ofo運營主體東峽大通(北京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廣告合同糾紛案作出判決,責令東峽大通支付拖欠白馬(上海)的廣告發(fā)布費510.31萬元及對應違約金(按日萬分之五標準計算)。
今年8月,上海鳳凰發(fā)布訴訟公告,經(jīng)雙方核對,截至起訴之日,東峽大通仍欠鳳凰自行車貨款人民幣 6,815.11 萬元。根據(jù)采購合同,東峽大通拖欠貨款及費用的行為嚴重違約,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鳳凰自行車向法院提起訴訟。東峽大通即為ofo小黃車運營方,法人代表為戴威,注冊資本為150000萬美元。
這僅僅是ofo財務問題的冰山一角。由于長期未獲得資本輸血,加上每月高額的運維成本,多家供應商將ofo告上法院。
2018年以來,至少有9家公司因合同糾紛將ofo告上法庭,涉及物流運輸、房屋租賃、廣告費用、拖欠貨款等多種事由,部分案件已達成和解,尚有多起仍在審理之中。
ofo在線下運維方面的疲軟已經(jīng)有所顯現(xiàn)。12月7日,昆明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稱,在針對摩拜單車、ofo單車、青桔單車、哈羅單車的月度考核中,ofo小黃車連續(xù)四個月排名倒數(shù)第一,運營服務管理基本處于現(xiàn)場無運維人員、應急無響應、車輛無人管以及整改落實效果差等狀況。
這個寒冬對ofo小黃單車可謂是冷透了!接連不斷出事,成為社會各位關注的熱門話題。由于長期未獲得資本輸血,加上每月高額的運維成本,難道真要涼涼嗎?